河发改审批〔2018〕343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粤电和平紫云嶂风电场二期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

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来文《关于广东粤电和平紫云嶂风电场二期项目核准延期的请示》(广东风电开发[2018]31号)收悉。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粤发改法规〔2017〕10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广东粤电和平紫云嶂风电场二期核准文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粤电和平紫云嶂风电场二期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能新函〔2017〕490号)有效期延期至2020年1月20日.其余事项仍按粤发改能新函〔2017〕490号文件意见实施。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