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深圳精品展销中心(河源)

发布单位:河源市商务局、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河源指挥部

发布日期:2023714


第一章 邀请参选

现对深圳精品展销中心(河源)项目建设运营单位进行公开遴选,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参加遴选

一、遴选须知

(一)遴选时间

1.递交参选材料文件截止时间:2023721日。

2.评选时间:20237-8(暂定)

(二)参选报名方式及地址

1.报名方式

可采用现场递交或EMS中国邮政邮寄方式递交参选材料。现场递交的,只接受参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的参选材料EMS中国邮政邮寄递交的,应确保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邮寄送达时间以EMS中国邮政确认送达时间为准)。

2.参选材料递交地址

须递交以下地址,一式份。

地址:河源市商务局;联系人:蔡悦盈;联系电话:0762-3387022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第二章 公开遴选公告

一、总则

(一)项目背景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会议精神,为加强“20+8”产业集群与对口协作地区深化合作,在对口协作地区(河源)核心商圈建立深圳产品展示和销售中心,集中展示深圳市数字创意、智能终端、全屋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车等工业新产品以及新潮时尚消费品等,从而扩大深圳市产品销售、提振消费,推动工业增长。在河源设立深圳精品展销中心,是进一步深化落实深圳对口帮扶河源的重要举措,是支持深圳产品扩大销售、助力两市提振消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深河双向招商、交流互荐的重要平台和对口合作成果展示的重要窗口。

深河两地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创新推动、务求实效”的原则和“三有三可”(有流量、可持续,有影响、可复制,有创意、可互动)的要求,加快落实“四选”(选好地址、选好品牌、选好运营商、选好策划方案)工作。深圳精品展销中心(河源)计划于202310正式投入使用,打造具有深圳和河源特色,让消费者有更多情感共鸣和良好购物体验的全新消费场景。

(二)项目需求

项目建设运营单位在河源市城区设立并运营“深圳精品展销中心(河源)”(以下简称“展销中心”),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预算金额3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揭牌仪式、装修、租金补贴、标识制作、宣传、组织举办各类促销活动、消费补贴等。

2.建设运营单位承诺展销时间至少六个月以上

3.该项目采用“一核多区”模式,建设运营单位负责在河源市城区商业综合体中提供与综合体已入驻运营商铺同等装修水平,且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的区域作为精品展销中心核心区其他专区与核心区距离较近、相对集中。

4.建设运营单位负责制作统一的深圳产品展销专属标识,并在深圳精品展销中心选址场地外围的市政主干道、十字路口、周边公交站台、选址场地主要节点及停车场等位置加挂专属标识,并在相关区域设置专属语音播报。

5.建设运营单位全面负责展销中心策划设计、装饰布展、招商运营等相关事宜,并承诺展品品牌数量不低于10个、展品种类不低于100个、展品总价不低于400万元。

6.展销中心建成运营后总销售额不少于1000万元。

7.建设运营单位负责组织举办展销中心揭牌仪式及相关展销活动。

(三)协议签订及合作期限

1.协议签订:待遴选出建设运营单位后立即签订合作协议,运营单位需根据遴选公告需求、参选承诺及合作协议(参选材料作为合同附件)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协议签订后拨付30%项目资金,剩余资金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阶段拨付。

2.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揭牌运行6个月止(视选定建设运营单位项目方案具体商定),合同期满后根据深圳对口帮扶协作的需要实际情况商定项目是否续约运作

(四)建设运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或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接受一家参选,以分公司名义参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遴选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3.本遴选公告发布当日前,参选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版信用报告)。

4.本项目接受拥有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和良好商业运营能力的公司单独参选,同时接受拥有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的公司与业界有一定影响的运营商联合参选;联合体参选需提供联合体之间的协议和合作公司的相关资信证明。

(五)绩效管理和退出机制

1.两地相关部门对展销中心项目的经济、招商、运营、企划、物业管理、内部控制指标等方面进行绩效考核。

2.展销中心项目绩效考核不达标或合同任意一方发生违约事件,双方提前终止合同。因绩效考核不达标而提前终止合同,违约责任由运营单位承担;因合同任意一方发生违约事件而提前终止合同,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二、公开遴选文件的组成

(一)公开遴选文件包括本文件和附件及所有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修改澄清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二)参选单位应认真审阅公开遴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参选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公开遴选文件邀约,责任由参选单位承担。

(三)参选单位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子邮件等)向发布单位提出,发布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电子邮件地址:hywjm3387280@163.com

三、参选材料的组成及递交

(一)参选文件(按评分细则准备7项内容)。

(二)参选文件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于参选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址,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四、遴选办法

(一)报名截止后,河源市商务局、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河源指挥部组成评选小组,开展评选

(二)评选小组7人组成,其中河源市商务局4人、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河源指挥部3人。

(三)评选程序

评选小组参选材料进行审核,对有效材料根据评分细则进行评审评分,选出建设运营单位。

五、评审标准

本次公开遴选采用评分法(评分细则见附件)。评选总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第三章 附则

(一)对综合实力比较雄厚、合作意愿强烈入选的其他参选单位,可另行商议其他合作方式。

(二)本公告的解释权最终河源市商务局、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河源指挥部所有。


附件:1.深圳精品展销中心(河源)项目评分细则

      2.深圳精品展销中心(河源)首批推荐产品名录


附件1:深圳精品展销中心(河源)项目评分细则.pdf

附件2:深圳精品展销中心(河源)首批推荐产品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