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对象
河源市范围内登记注册、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且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限额以上销售家电的企业(含个体户,下同),即纳入统计联网直报系统且经营范围涵盖家电销售的企业。
二、支持方式
市统筹相关专项资金30万元,对限额以上家电销售企业扩大销售规模、对全市2023年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作出贡献(限额以上企业2023年一季度总零售额和“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对比去年同期均有增长)的给予奖励。奖励将按企业增量部分并按照一定比例进行。企业销售数据以市统计局认定为准。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河源市进一步促进家电消费专项行动(家电促消费工作成效奖励项目)资金申报表(详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三)信用广东平台提供的近三年信用信息报告;
(四)企业2023年1-3月的《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导出)。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18日。
(二)申报流程。申报企业按要求将申报材料顺序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注:统一双面印制,要求在相关表格、封面加盖企业(单位)公章]提交至属地商务主管部门,由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企业申报材料上报至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评审、现场核查等,并按要求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五、咨询电话
河源市商务局:0762-3387022;
源城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0762-3333262;
紫金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0762-7823099;
龙川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0762-6751484;
连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0762-4336219;
和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0762-5602313;
东源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0762-8831106;
江东新区经济促进局:0762-3133082;
市高新区投资促进局:0762-3600386。
附件:河源市进一步促进家电消费专项行动(家电促消费工作成效奖励项目)资金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