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对象
河源市范围内登记注册、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且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
二、支持标准及方式
对参与在2023年“三八”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举办的大型汽车展销活动,1-3月累计销售额同比去年增长的,或1-3月累计销售额增速对比1-2月累计销售额增速有增长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给予不超过5000元/家/次的扶持。企业销售数据以市统计局统计认定为准。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促消费综合奖励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三)信用广东平台提供的近三年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版);
(四)企业2023年1-2月和1-3月的《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导出);
(五)参展合同证明,以及场地使用、宣传投入、布展等活动经费支出明细和发票复印件;
(六)活动总结(成效),活动现场图片、视频等相关佐证材料。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6日。
(二)申报流程。申报企业按要求将申报材料顺序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注:统一双面印制,要求在相关表格、封面加盖企业(单位)公章]提交至属地商务主管部门,由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企业申报材料于5月13日前上报至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评审、现场核查等,并按要求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五、咨询电话
河源市商务局:0762-3387022;
源城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0762-3333262;
江东新区经济促进局:0762-3133082;
高新区投资促进局:0762-3600386。
附件: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促消费综合奖励项目)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