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评审机构:
为加快落实兑现2022年度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支持鼓励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河府办〔2021〕4号)、《河源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河商务字〔2023〕4号)文件要求,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申报扶持资金。按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拟公开选聘第三方开展2022年度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方资质要求
有意参与选聘的第三方需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一)诚信守法,无违法违规行为,具备资金审计、评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审机构。
(二)入选河源市政府采购平台,并且具有一定财政资金审计、评审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审机构。
二、委托第三方服务事项
(一)对照上述文件要求,对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详细审核,并出具资金评审报告。评审报告要依据文件有关标准要求判定企业是否符合项目资金扶持条件及扶持资金金额。
(二)对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有疑问的企业,要加强与企业、有关部门的沟通,深入企业现场,核对企业申报材料原件等资料,并了解企业有关业务开展情况。
三、服务期限
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出具正式的并经我局验收合格的资金评审报告。
四、选聘方式
请有意参加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审机构对照服务事项和《关于印发<河源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编制、评审、验收项目付费标准>的通知》(河商务字〔2017〕98号)有关标准,进行预算报价,提交预算报价方案。我局将综合考虑参加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审机构的预算报价以及财政资金评审工作经验等确定最终的第三方机构。
五、选聘材料要求
请有意参加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审机构按要求提交如下纸质材料(所有材料均应加盖公章):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预算报价表(详见附件1);
(四)预算报价明细说明;
(五)承诺书(详见附件2);
(六)“信用广东”平台提供的信用信息记录(无违法违规版)。
六、其他要求
(一)请有意参加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审机构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的7天内按要求提交选聘材料至市商务局三楼305室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科,联系人:廖立,联系电话:0762-3387022。
(二)对于本通知未详尽事项,请有关会计师事务所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审机构与市商务局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科联系咨询。
附件:1.预算报价表(样式)
2.承诺书(样式)
3.河源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支持鼓励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河源市商务局
2023年4月23日
附件3:河源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pdf
附件4:关于印发河源市支持鼓励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