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评审机构:
根据《河源市商务局 河源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河源市2024年发放“以旧换新”消费券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河商务函〔2024〕25号)文件要求,我局拟公开选聘第三方评审机构开展河源市2024年发放“以旧换新”消费券促消费活动资金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方资质要求
有意参与选聘的第三方需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一)诚信守法,无违法违规行为,具备资金审计、评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审机构。
(二)入选河源市政府采购平台,并且具有一定财政资金审计、评审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审机构。
二、委托第三方服务事项
(一)对照有关文件要求,对拟兑现补贴资金的企业(机构)/个人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分批详细审核,并出具资金审核报告。报告要依据文件及佐证材料判定企业/个人是否符合补贴资金申报资格、条件。
(二)对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疑问的申报企业/个人,要加强与申报企业/个人、有关部门的沟通,核对申报企业/个人佐证材料原件等资料,并了解企业有关业务开展情况及个人实际消费情况。
三、服务期限
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出具正式的并经我局验收合格的入库审核报告。
四、选聘方式
请有意参加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审机构对照服务事项和《关于印发<河源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编制、评审、验收项目付费标准>的通知》(河商务字〔2017〕98号)有关标准,进行预算报价,提交预算报价方案。我局将综合考虑参加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审机构的预算报价以及财政资金评审工作经验等确定最终的第三方机构。
五、选聘材料要求
请有意参加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审机构按要求提交如下纸质材料(所有材料均应加盖公章):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预算报价表(详见附件1);
(四)承诺书(详见附件2);
(五)“信用广东”平台提供的近一年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六、其他要求
(一)请有意参加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审机构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的5天内按要求提交选聘材料至市商务局三楼305室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科,联系电话:0762-3387022。
(二)对于本通知未详尽事项,请有关会计师事务所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审机构与市商务局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科联系咨询。
河源市商务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