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受广东省商务厅委托,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要求,对河源市2023年底前经批准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纳入统计管理的6家拍卖企业进行年度核查,现将核查情况予以公示。
经核查,5家企业按时提交申报材料参加年度核查,其中3家企业符合拍卖企业年度核查要求,列为合格企业(附件1);2家企业连续12个月未举办拍卖会,列为限期整改企业(附件2);1家企业连续2年未参加年度核查,列为建议注销经营许可企业(附件3)。
公示期从2024年4月7日-4月13日止。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河源市商务局贸易管理科
联系电话:0762-3291862
传 真:0762-3387081
附件:1.2023年度河源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合格企业.xlsx
2.2023年度河源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2家).xlsx
3.2023年度河源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建议注销经营许可企业名单(1家).xlsx
河源市商务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