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17政策意见的通知》《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河源市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17条政策意见等5个政策文件有效期的通知》《河源市商务局 河源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河源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下半年支持外贸外资企业发展资金项目和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资金项目的通知等有关通知要求经组织申报、县区初审、专业机构评审、局党组讨论等程序,现制定了2020年下半年支持外贸外资企业发展资金项目计划和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130-128(7个工作日)。如对项目计划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河源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河源市商务局0762-3387039  


附件:1.2020年下半年支持外贸外资企业发展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xls

      2.2020年下半年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xls




河源市商务局

202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