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分配计划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266号)要求,现将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商务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为2022420日至26日(7天)。

联系方式:河源市商务局贸易管理科0762-3291862

附件: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计划表(市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