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二〇二一年10号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和《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工信规划政策〔2021〕20号)要求,我局牵头起草了《河源市2021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并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日期为6月21日至7月2日(共10个工作日)。
单位或个人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加盖公章(个人的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地址、邮编和电话)书面向河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馈。
附件:1.《河源市2021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1: 河源市2021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粤工信规划政策〔2021〕20号: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河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18日
(联系人:梁昊;联系电话:3881825;传真电话:3885773;邮箱13377629992@163.com;地址:永和东路85号7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