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规定,2023年2月28日至3月7日,我局通过河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工信窗口)对河源市2023年省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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