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3〕3号)转发给你们, 并提出以下要求加紧落实。

         一、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申报通知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快将政策精神传达到辖区企业,同时切实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项目审核关,认真审核项目相关材料原件、核查项目现场等程序,提高本地区入库项目质量,防止报大数,防止申报骗补,对申报项目的合规性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对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在项目审核中,严格核对项目申报材料的企业名称和项目名称、投资额等是否与项目备案证一致,并征求属地统计(项目纳入技改投资统计)、环保(是否属于“环保不良企业”)等有关部门意见,以及进入“信用中国”等相关网站查询项目相关信息,确保申报企业和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条件。推荐上报项目须经单位党组会审议通过。同时,需要在上报文中说明企业、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已履行征询程序并附上党组会意见。

         二、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申报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网上申报请登录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电话:020-88696500)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三、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3年4月7日前将技术改造入库项目申请材料、完工评价材料(一式四份,含电子版)行文上报市工信局。逾期不再受理。另外,为提前掌握全市申报项目情况,请于2023年3月29日前将本地区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企业项目名单表(附件2)报送我局。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4年广东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2.2024年省级技改入库项目表


河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组织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zip


     


(联系人:曾剑,何思东,联系电话:3885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