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等有关规定,根据企业申请,现决定注销和平县和新加油站有限公司、连平县宏芬能源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东方加油站等3家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自审批通过之日起,原《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自动失效。
特此通告。
附件:注销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目录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注销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目录
序号
县区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法人
证号
注销原因
1
和平
和平县和新加油站有限公司
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福和产业转移园二期A-05-02地块
刘桂林
油零售证书第44P61245号
投资主体
发生变化
2
连平
连平县宏芬能源有限公司
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隆街镇物流园
叶继东
油零售证书第44P61234号
经营主体
3
东源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东方加油站
东源县县城规划区东片控制区
刘庆林
油零售证书第44P100254号
迁建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