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局、畜牧兽医渔业局、江东新区农林水务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府办《关于印发河源市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奖励办法的通知》(河府办〔 2013 〕 62 号)精神,在我市注册登记,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相关规定从 2013 年开始新获得国家级“三品一标”认证的,均可申报享受一次性奖励。现开始接受 2016 年度新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证书的企业认证奖励申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2016 年度新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证书(包括年度复审续证)证书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 在我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获得国家三品正式发证,只取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有机食品转换认证的不列入申报范围;
3. 企业管理体系健全,生产档案记录齐备,质量管理规范,没发生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4. 同一企业,同一产品,既是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按最高等级申报,只享受一次奖励。
三、申报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河源市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3.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各县(区)农业局将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初审汇总后,一式两份于 2017 年 2 月 25 日前报市农业局市场与经济信息科,逾期恕不受理。
五、申报要求
1. 申报企业应如实填写申报表,凡发现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2016 年 1 月 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获得国家三品正式换发证均可申报。
附件: 1. 河源市三品一标认证奖励资金企业申报表
2. 河源市三品一标认证奖励资金企业汇总表
河源市农业局
2017 年 2 月 10 日
(联系人:吴秋菊 联系电话: 33691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