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办函〔2025〕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河源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气象局反映。


  附件:河源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docx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