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办函〔2025〕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河源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附件:河源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docx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