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办〔20248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河源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611


    附件:河源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