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2013〕第19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河源市恒丰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依法予以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申请人
法定代
表人
经营地址
注册资本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号
河源市恒丰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杨衍清
河源市新区穗香东街北边小区2-1号
230万元
441601160027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1日
供稿人:李伟
校对责任人: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