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2023〕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江东新区、市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市政府决定调整实施一批市级自然资源行政职权事项。市自然资源局要切实加强指导,制订文件做好衔接落实,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定期对调整实施的事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相关县(区)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健全管理机制,严格审查把关,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确保调整实施的行政职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河源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实施的市级自然资源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7日
附 件
河源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实施的市级自然资源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