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号


  《河源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4月11日八届河源市人民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李勇平

2024年4月12日


   附件:河源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