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中嘉(河源)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所公示的情况有不同意见的,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直接到我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否则不予受理。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沿江东路2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室,联系电话:0762—3829163


附件:河源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督导检查整改通知书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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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督导检查整改通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