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统计局、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市局各科室、中心、队:

根据省统计局和市普法办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河源市统计局2024“民法典宣传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活动开展情况和制作的有关民法典法治动漫和微视频作品请于527日前报市局法规科(联系人及电话:晏琪,3324391),将择优选送省统计局和市普法办。

                                                                                                河源市统计局

202456日    



河源市统计局2024年“民法典宣传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方案

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8”具体安排,根据市普法办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组织开展2024年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着力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助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河源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主要内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学习宣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民事活动基本原则等相关内容,学习宣传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宣传国家新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与经

营主体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以及社会广泛关注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三、活动时间

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时间为202451-31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各县(区)、各科室(中心、队)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2024年市、县法治文化活动,在全年持续开展。

四、活动安排

“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各县(区)、各科室(中心、队)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实际,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深入推进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乡村)、进企业、进网络等。

(一)组织民法典集中学习。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市局和各县(区)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示范带头,组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学习民法典知识。同时,结合年度学法普法实际,开展民法典专项学法培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组织推动民法典进乡村、进企业。市县联动,结合“夯实法治基础 护航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等工作,深入基层乡村(社区)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充分发挥驻镇干部的作用,利用镇村普法宣传阵地,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同时,结合专业数据核查,对企业开展民法典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普及民法典知识。

(三)运用网络、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加大民法典主题宣传。加大民法典网络普法力度,充分运用本部门网站,加大民法典学习内容宣传。利用单位电子显示屏和宣传栏,滚动宣传民法典知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策划。各县(区)、各科室(中心、队)要高度重视,认真策划,精心组织,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宣传活动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不断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各科室(中心、队)要把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相结合,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共同行动的普法工作格局。

(三)注重宣传实效。要着力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学用并举,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各项基层依法治理活动,以良法促进善治,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要力戒形式主义,避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