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河源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要求,以推进依法治统依法统计为中心、以强化统计监督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与依法治统相结合,多措并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并取得良好成效按照中共河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河法治办〔202216要求,将市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全市统计系统把学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1016日,全市统计系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认真聆听习近平总书记党的二十大报告,并结合统计工作发表学习感悟。113日,市统计局召开专题会议,党组书记、局长蓝战山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强调要始终坚持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筑牢统计质量根基。128日,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讲报告会,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俞美清同志作专题报告,深刻解读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蓝战山强调要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一体贯彻落实。通过班子成员带头学、领导干部认真学、全体干部集中学,不断丰富学习载体,学用结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努力推动形成“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统计工作氛围。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

统计局通过党组会、局务会、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等多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持续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坚决守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底线。322日,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集中学习《监督意见》,进一步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性,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筑牢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思想防线。各县(区)党委、政府及部门相继采用集中学习的方式学习《监督意见》,全市学习人数达760多人次。819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其思想内涵、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928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局长蓝战山主持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强调要突出学用结合,狠抓工作落实,巩固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成效。

(三)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蓝战山同志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高度重视、扎实推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地见效。一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蓝战山同志将法治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推进《河源市2022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河源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贯彻实施工作,定期听取有关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二是强化对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规章制度,切实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三是不断夯实统计法治工作基础。蓝战山同志牵头研究制定《2022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明确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计划,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将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

(四)积极配合上级部门修订法律法规,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一是积极配合省统计局修订起草《广东省统计条例》相关工作。积极配合省统计局、司法部门在草拟制定《广东省统计条例》过程中相关工作,《条例》出台后,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各项内容,真正把学懂弄透当作统计法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二是积极完善统计法治规范性文件。按照省、市政府统一要求,积极配合省统计局研究制定《广东省统计局行政处罚减免责清单》,严格依照清单免处罚依据逐条对照出具配套监管措施。三是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和国家统计政令文件和做法。对照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全面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清理纠正范围,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及时废止、修改、纠正。四是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范围、主体、程序和职责,建立健全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核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加大组织保障力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要求,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五)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夯实统计数据质量基础

一是规范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流程。严格落实《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广东省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规程》等规定,“手把手”指导县(区)规范执法检查工作流程,对照《广东省统计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广东省统计局行政处罚减免责清单》标准进行行政处罚,坚决避免软执法、选择性执法,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二是抓实统计执法案卷评查。严格依照省局《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已完成的统计执法案卷进行基本标准和一般标准评查,查看行政处罚是否合法、执法流程是否规范和案卷制作水平等。三是持续提升统计业务人员法律素养。今年以来,多次召开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汇编》等重要统计工作文件精神,充分利用统计业务培训工作会议、各项调查业务培训会议等契机,学习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信用建设等方面内容,坚持把统计法律法规培训抓在日常,增强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四是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河源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聚焦统计造假突出领域、重点区域、主要方式,综合采取全面自查、重点抽查、执法检查、通报曝光等多种措施,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多管齐下开展集中纠治,切实做到“四个必查”“三个一批”,建立健全防惩统计造假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深化专项纠治成果。五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随机抽取165家企业(项目)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联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20家企业(项目)“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公开。六是推动统计领域信用建设。根据《广东省统计局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方案》《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检查企业信用建设。422日,对2021年度河源市8家统计诚信企业进行授牌,该部分企业在两年内免于省、市、县组织开展的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进一步发挥统计诚信示范单位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企业提升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动性、自觉性。

(六)持续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提升统计法治意识

一是加大对领导干部普法力度。紧抓党政领导和统计系统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重点推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监督意见》《汇编》,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在河源落地落实,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系统培训8场次420日,我局应邀到市委党校为处级进修班和中青班的100多名学员作题为《坚持依法统计助力高质量发展》的专题辅导课,有效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依法治统依法统计意识。二是加大对统计人员普法力度。今年以来,我局充分利用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统计业务培训工作会议、各项调查业务培训会议等多种形式学习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信用建设等方面内容。制定学习法律法规清单,把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统计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420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全局共有40余人参与学习;71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2022年度学法考试,答题成绩均为良好以上;928日,参加市直机关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1212日,组织《广东省统计条例》知识竞赛测试,以赛促学,不断提升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三是加大对统计对象普法力度。对“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的165家企业(项目)发放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品,对企业有关人员进行了统计法律法规等制度知识的解读。一年来,全市统计系统组织开展入企普法190余次,通过各种形式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700余份。928日,在市图书馆举办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河源专场活动,现场答疑咨询、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讲解、宣传资料派发等。1213日,利用“宪法宣传周”活动在政府网站和局工作宣传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室外悬挂宣传标语,印刷统计宣传资料并进行发放。

二、存在的不足与困难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治工作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二是法治队伍力量有待壮大;三是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三、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持续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局机关的重要工作,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确保法治工作进一步取得成效。

(一)加强理论学习,切实武装头脑。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汇编》等重要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头雁”作用,坚持以理论武装为先导,不断深化学习,带头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运用好统计思维,更好地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服务。

(二)严格统计执法,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日常实地核查等手段,提高统计执法检查针对性,确保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制度化。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获取渠道,健全统计举报线索机制,严肃处理统计违法案件,有效发挥统计执法监督的震慑作用。充实执法力量,强化执法业务培训,打造过硬统计执法队伍,督促不具备执法条件的县区,抓紧补齐配强执法人员。继续严格执行《广东省统计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确保过罚相当。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对企业的统计严重失信行为进行认定。

(三)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好调查对象“绝大多数”,积极推动统计法和统计知识进党校,利用好“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国家宪法日”“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统计干部、调查对象知法、守法,强化统计宣传实效。加快推进统计领域信用建设,规范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引导企业提升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动性、自觉性。

河源市统计局                

202212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