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局局各室、中心

《关于开展<广东省统计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局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源市统计局

2022126

关于开展《广东省统计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实施方案

《广东省统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2929日通过,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0号公告予以公布,自202211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条例》要求,通过开展宣讲、普法、知识竞赛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广泛深入宣传解读《条例》,使全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相关人员,以及广大群众更全面系统了解掌握《条例》,切实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大力提高统计对象依法统计的积极性、主动性,让依法统计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实践,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

二、组织机构

根据宣传贯彻工作需要,统计局成立《条例》宣传贯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蓝战山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汉鹏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梁小菊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群阳党组成员、副局长

臧永仁四级调研

陈秀霞四级调研

员:陈子亮办公室主任

曾伟光政策法规科科

丘冠智综合核算科科

陈延青工业和能源科科

谢坤凡固定资产投资科科

张晓青贸易外经科科长

罗显蓉人口社会科技和服务业科科

范小丽农村经济科科

何铁燕普查中心主任

欧建军社会经济调查队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曾伟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政策法规科全体干部担任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工青妇群团优势,群策群力,密切配合,各县(区)统计局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三、具体措施

本次活动采取知识竞赛、宣讲、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实地督导贯彻落实等方式进行。

)开启多场深入基层的宣讲。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分管法治工作负责人、各统计专业负责人以及统计执法机构负责人等共同组建《条例》宣讲团,采取宣讲的方式,到各地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进行《条例》宣传。(202212月至2023年,政策法规科

)掀起全统计系统自主学习热潮。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印发《条例》宣传读本。完善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条例》列入各级统计机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统计系统全体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明确学习任务,把《条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条例》作为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和专业培训的重要内容。继续做好对乡镇(街道)统计人员、辅助调查员等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培训。(长期,局各室、中心,各县区统计局)

)开展学习贯彻《条例》精神知识竞赛。省统计局要求制定50道竞赛题目,以《条例》条文规定为主要内容,以书面答题的形式,从上至下开展系列知识竞赛,推动全统计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精神要义。(12月底前,政策法规科,各县区统计局)

)推动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以《统计法》和《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依法统计基本理念和统计基础知识。(12月,政策法规科

)开展《条例》贯彻落实的实地督导。局《条例》宣传贯彻领导小组,组成《条例》贯彻落实督导组,深入各县(区)开展督导工作。(2023年上半年,政策法规科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统计局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统筹组织各科室(中心、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各县(区)统计局要加强协作配合、积极组织实施,形成合力。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计局法规科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与各中心)沟通联系,加强对各县(区)统计局的指导。要根据宣讲活动、普法活动需求,落实活动场地、参会人员等相关事宜,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按照疫情要求维护好现场秩序。

(三)加强宣传,形成氛围。认真组织好此次宣传贯彻活动的宣传报道,积极在网站上发布消息;各级统计机构要通过本部门官网等,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要在本地区本部门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和宣传氛围,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