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统计局,市局科室、中心

  现将《2021河源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源市统计局

2021715


2021年河源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2021年全统计法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统计局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河源统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结合统计系统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统计法治工作实效。

  2.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将党内法规制度纳入本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重要学习内容,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强化学习效果,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依法履职的法律素养和自觉意识。

  3.加强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开展统计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熟悉掌握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统计干部参加宪法等法律知识学习测试。

  二、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决策部署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文件精神。全统计系统通过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局党支部通过党支部党员(扩大)大会领学、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促学、组织相关测试考学、个人自学等形式,全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

  2.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巩固提高依法治统意识。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组织研究确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严格执行《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认真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全面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主体责任和具体责任。

  3.抓实统计督察整改任务,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履行统筹协调工作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按照委、政府要求继续推进统计督察整改落实,认真对标委、府统计督察整改任务清单,高质量完成统计督察整改后续工作。

  、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增强执法监督效能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在全统计系统全面推行统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提高统计执法质量。严格按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广东省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及时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制作《统计行政处罚案卷文书示范文本》,规范统计执法行为。

  2.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数据质量抽查制度,根据日常监控、审核评估、与部门数据比对的情况,针对统计数据波动明显异常、各处室多次要求进行数据核查的地区开展执法检查,按照统计局要求,完成2021年执法检查工作任务。市县统计机构制定“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根据《2021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市县统计局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加强案卷规范管理,组织实施案卷评查,提升案卷质量。

  3.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统计机构要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上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对所有举报线索进行全面登记、核实和处理。认真做好统计违法案件和线索的检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中央《意见》《办法》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追究党纪政务责任和法律责任。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对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依规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和统计从业人员进行公示,并纳入部门联合惩戒。

  、精准开展普法宣传,构建普法宣传新格局

  1.开展“送法入企”活动。编印《统计法律法规及案件选编》折页,发送到全每家“四上企业”,通过以案释法,引导企业支持配合统计调查,拒绝、抵制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行为。市县统计机构结合业务培训会、年报会,明确告知统计调查对象应当履行的统计法定义务和统计调查人员的保密义务,引导调查对象支持配合调查,实事求是报送统计数据;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将统计法律事务、统计信用告知书汇编入统计年定报制度,下发统计普法宣传手册,做到“四上企业”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全覆盖。

  2.研究制定统计2021-2025普法规划。根据省统计局和市司法局关于八五普法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研究制定全市统计系统2021-2025普法规划,进一步明确“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推进。

  3.切实做好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动把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课程,纳入当地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统计局负责人要走进讲堂,向党政领导宣讲统计法,确保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知晓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学习内容,局领导带头讲统计法治课,做学法普法表率。加强对乡镇、街道统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法治观念和依法统计能力。

  4.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12·4”全国宪法日、“12·8”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日、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点,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和大型统计调查活动,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运用微视频、图片图表、统计法律知识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用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全方位的统计法治宣传,切实提高统计普法针对性和有效性。

  、深入开展信用建设,强化依法诚信统计

  严格管理统计信用活动。采集整理本地区“四上企业”信用资料,建立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严格依法依规对企业、统计从业人员进行统计信用认定并向社会公示。开展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活动。为引导基层统计调查对象牢固树立统计诚信理念,营造统计调查对象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市统计局在本地区开展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活动。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打造过硬法治队伍

  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市县统计机构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参加2021年执法证培训和考试,抓好国家统计执法证的培训、考试工作,努力提高执法证考试的合格率,保证每个县(区)统计机构至少有2名持证人员。加强统计法治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过硬、精通统计法律知识、熟悉统计业务工作、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意识、全面掌握党纪党规要求的统计法治队伍。

  2.优化法治队伍结构。市县统计机构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优化执法力量配置,逐步解决统计执法力量薄弱问题。加强统计执法人员管理和教育培训,举办统计执法骨干培训班,邀请执法检查一线人员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业务规范、统计数据核查方式方法等方面培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县(区)统计局积极选派执法业务骨干到统计局跟班学习,参与统计局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