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0〕129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我市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普惠性事后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在河源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按照粤府办〔2014〕51 号文要求开展技术改造且取得新增财政贡献的主营业务收入 1000 万元以上工业企业。根据当前政策,2020年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资金主要奖补2017年完工并且符合条件的项目企业。

二、项目组织。各县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5〕439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工作指引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5〕490号)和《河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河源市财政局 河源市国家税务局 河源市地方税务局 河源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河源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 》(河经信[2016]181号)等文件要求实施。

三、工作要求。各县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按上述文件要求联合财政、税务、统计等部门组织属地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申报,并按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指引,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和实施属地事后奖补资金的核算、拨付及对事后奖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监督等,并于2020年6月20日前联合财政、税务、统计等部门上行文,将2020年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项目申请材料(一式四份含电子版)报送市工信局。

 

附件:粤工信技改函[2020]129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pdf


 

 

 

        河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