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市场监管局、政务和数据局、体育局、能源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部门:
我厅组织编制的《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计量标准》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s://zfcxjst.gd.gov.cn/)下载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组织研究和提出修改意见,于2026年5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厅科技信息处。
附件:1.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计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2.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计量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21日
(联系人:江泽涛,联系电话:020-83133643,邮箱:zjt_kxc@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