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直属各分局,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贯彻落实《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河府〔2020〕35号,下称《政策措施》)以及《关于印发《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河源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工作指南》的通知》(河市监〔2020〕364号,下称《工作指南》)精神,现就申报兑现2020年度政策措施(资助和嘉奖类)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材料
申报兑现范围、条件及材料等详见附件1。
二、兑现时限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政策措施》《工作指南》相关要求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申报兑现。
三、申报时间、流程及要求
(一)组织申报。申报主体按具体项目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个人签名),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3份,于2021年 1月25日17:00前报送至所辖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直申报主体直接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申报主体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审核推荐。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盖章后,出具汇总表连同申报材料一并于2021年1月30日17:00前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凡已享受县区知识产权各类资助的,由各县区严格把关,提供已资助项目及金额。
(三)项目审查和公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符合要求的,确定资助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政策兑现文件。
四、联系方式
申报主体在申请资助的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以下单位联系:
单位 |
电话 |
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3332897 |
东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8831116 |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5633916 |
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6298116 |
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7833906 |
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4326001 |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东新区分局 |
3892706 |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
3609655 |
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联系人:陈明、赖峰波,电话:3279995,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商务小区,电子邮箱:hyzscqk@163.com。
附件:1.2020年度河源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申报兑现指南.docx
3.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试点示范园区申请表.docx
6.河源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理标志商标资助申请表.docx
9.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pdf
10.关于印发《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河源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工作指南》的通知.pdf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