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农经函〔2020〕183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现将《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名单的通知》(发改农经〔2020〕136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创建意愿的地区,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会同其他部门,按照《通知》第五条要求抓紧准备申报材料,于10月9日前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国家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县、第二批申请创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但未获最终认定的,可优先申报,原则上每市不得超过1个。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程序择优推荐上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0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孙庆歌,020-83138720)

 

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名单的通知_发改农经〔2020〕1360号.png

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名单的通知_发改农经〔2020〕13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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