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保持对外贸企业的扶持力度,兑现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相关政策,提振企业应对疫情的信心,进一步稳住外贸基本盘,根据《河源市商务局 河源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河源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河商务函〔2020〕86号)的要求,现在全市范围内组织申报2021年1-9月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资金项目。为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对象及条件
1.在我市注册,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外贸企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近3年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
二、资金支持方向
根据河商务函〔2020〕86号文,资金支持方向如下:
(一)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项目。在疫情期间,对参加国家、省、市商务部门和贸促系统组织的境外重点展会,并且已缴纳展位费用、因疫情不能正常参展造成损失的外贸企业,按其实际损失展位费用的80%予以财政补助。每个展位补助损失费用不超过2500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2个展位。
(二)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加大对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扶持力度,对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给予30%的资金补助,省、市两级扶持费用总和不超过企业投保费用,单个企业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15万。
(三)支持市场采购贸易发展项目。加大对市场采购贸易业务的资金扶持力度,对企业开展市场采购贸易业务予以一定的资金扶持,具体由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四)支持跨境电商发展项目。强化对跨境电商业务的资金扶持,对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予以一定的资金扶持,具体由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五)促进河货回流项目。对异地进出口回流重点目标企业予以一定的资金扶持,具体由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三、资金支持时间
对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项目、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支持市场采购贸易发展项目、支持跨境电商发展项目、促进河货回流项目予以资金支持的时间均为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项目
(1)《河源市2021年1-9月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资金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
(2)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打印、提交《信用信息报告》;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5)《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或《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复印件);
(6)《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或《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复印件);
(7)国家、省、市商务部门和贸促系统组织发动企业参加境外重点展会的证明文件;
(8)参展企业与境内(外)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签订的展位合同(复印件);
(9)企业支付展位费的银行付款凭证;
(10)展会组织方开具的发票;
(11)展会组织方出具的无法退还展位费的说明或其他能证明企业展位费损失的材料;
(12)其他证明材料。
(二)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
(1)《河源市2021年1-9月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资金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
(2)《2021年1-9月河源市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一般企业类申请表》(附件2,企业填写);
(3)《2021年1-9月河源市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一般企业类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保险公司填写);
(4)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打印、提交《信用信息报告》;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7)《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或《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复印件);
(8)《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或《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复印件);
(9)保单明细表(复印件);
(10)保险费全额发票(复印件);
(11)付款银行水单或流水清单(复印件);
(12)与申报企业相关的发票清单汇总表(电子版,保险公司汇总提供);
(13)其他证明材料。
(三)支持市场采购贸易发展项目
(1)《河源市2021年1-9月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资金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
(2)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打印、提交《信用信息报告》;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4)《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或《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复印件);
(5)《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或《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复印件);
(6)企业开展市场采购贸易业务的情况说明。需具体说明企业外贸稳增长相关情况,包括:市场采购贸易进出口金额及增速、主要进出口商品、主要进出口贸易国家、为推动外贸稳增长调结构所采取的主要举措、下一步支持河源外贸稳增长的计划等情况;
(7)企业在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备案的资质证明;
(8)其他证明材料。
(四)支持跨境电商发展项目
(1)《河源市2021年1-9月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资金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
(2)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打印、提交《信用信息报告》;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5)《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或《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复印件);
(6)《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或《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复印件);
(7)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8)企业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的情况说明。需具体说明企业外贸稳增长相关情况,包括:跨境电商进出口金额及增速、主要进出口商品、主要进出口贸易国家、为推动外贸稳增长调结构所采取的主要举措、下一步支持河源外贸稳增长的计划等情况;
(9)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额证明材料,如跨境电商后台交易量汇总截图等;
(10)其他证明材料。
(五)促进河货回流项目
(1)《河源市2021年1-9月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资金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
(2)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打印、提交《信用信息报告》;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5)《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或《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复印件);
(6)《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或《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复印件);
(7)企业异地进出口回流(异地进出口调配)的情况说明。需具体说明:企业经营基本情况、异地进出口问题的原因、企业异地进出口回流支持河源外贸稳增长的主要举措、异地进出口回流的主要商品和金额、下一步异地进出口回流计划等等;
(8)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关于企业异地进出口回流情况的证明;
(9)其他证明材料。
五、资金申报程序及申报时间
(一)线上申报。按照市财政资金管理的最新要求,本项资金申报要履行线上申报程序。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河源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hqlm.heyuan.gov.cn),注册企业(单位)账号并登陆,选择办事事项,按要求填报并上传申报材料。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对申报主体线上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审查。线上申报截至时间为2022年6月25日。
(二)线下纸质材料申报。企业在开展线上申报的同时,也要线下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按本通知要求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并及时收集企业申报材料和进行初审。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线上、线下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出具审核报告,并将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会同审核报告(一式三份)报送市商务局复审。自申报通知发出之日起,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应在线上申报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之内将相关材料报市商务局。
六、资金的审核拨付及监督检查
(一)资金的审核拨付。市商务局根据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上报的资金项目情况进行审核,按规定委托第三方中介评审机构对符合申报条件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由第三方中介评审机构出具评审报告。市商务局按程序审核并提出资金明细分配计划,经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市财政部门备案、核准。由市财政部门统筹整合资金,并报市政府批准。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市商务局下达资金安排计划,同时报请市财政部门按程序下达资金。
(二)资金的监督检查。企业(单位)收到资金后,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有关标准使用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商务和财政部门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全力支持配合绩效评价和重点检查工作,及时报送资金的拨付、使用、绩效评价等相关情况。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资金用途或截留、挪用、侵占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予以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七、其他要求
(一)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好初审关,对企业提供的纸质申报资料要核对原件,确保申报材料中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
(二)企业所提供的申报材料每页都应加盖企业公章。
(三)企业申报材料涉及外文资料的,相关内容应作中文翻译。
(四)外币费用支出、进出口数据如涉及汇率折算的,一律采用2021年6月30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牌价、汇率折算。
(五)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应按要求装订成册,封面式样详见附件4。没有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一概不受理。
附件:1.河源市2021年1-9月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资金
项目申报表
2.2021年1-9月河源市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一般企业类申请表
3.2021年1-9月河源市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一般企业类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
4.申报材料封面式样
河源市商务局
2022年6月13日
(联系人:郑耀明,联系电话:3387039)
附件1
河源市2021年1-9月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资金项目申报表
企业名称(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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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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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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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海关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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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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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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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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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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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损失的展位费用(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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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保保费(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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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进口金额(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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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出口金额(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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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采购贸易出口金额(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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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异地进出口回流(异地进出口调配)金额(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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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扶持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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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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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主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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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获专项资金资助,将按文件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和有关财务规定使用,并接受商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配合开展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和检查工作。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2021年1-9月河源市支持企业投保出口
信用保险项目一般企业类申请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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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固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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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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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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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海关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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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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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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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省属企业或中央驻穗企业 |
□ 是 □ 否 |
2021年1-9月出口额 |
万美元 |
投保时间 |
年 月至 月 |
投保金额 |
美元 |
已缴保险费 |
人民币元 |
申请资助金额 |
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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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户银行名称(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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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户银行账号(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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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声明以上填报内容无讹并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法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说明:1、企业名称及开户银行名称需填全称,即“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支行)”;
2、银行账号应为申请企业接收资助资金的人民币开户银行账号;
附件3
2021年1-9月河源市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一般企业类专项资金
申请汇总表
结算时间:2021年1月至9月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所属县区 |
企业名称 |
海关编码 |
保单编号 |
投保金额 (美元) |
实缴保费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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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助金额(人民币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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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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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声明以上填报内容无讹并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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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4-封面式样
河源市2021年1-9月
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资金项目
申
报
材
料
申报项目: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抄送:市财政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惠州办事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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