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组织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的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本次省级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在河源市内登记注册且在河源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加工贸易制造企业等),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以及工业强基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已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的项目;不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项目申报至公示期满环保信用评价为“ 环保不良企业”“ 信用中国( 广东)” 网站(https://credit.gd.gov.cn)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以及“企业法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http://data.gdgov.cn)为“差”的企业。
二、支持方式
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采取设备奖励、贷款贴息和股权投资等方式,优先采用设备奖励方式,设备奖励安排后的剩余资金额度用于贷款贴息和股权投资。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一种方式进行申报。
三、工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征集。各县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征集。项目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对项目后续跟踪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项目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及项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按照注释填写所属方向、所属行业、所属方式等信息,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省属企业集团、中央驻粤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地项目申报;异地技术改造项目参加项目所在地申报。已获得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等不得申报。
(二)项目评审和入库。根据省工信厅要求,2021年省级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我局组织对2019年9月1日(含)至2020年6月30日(含)期间完工且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遴选科技含量高、生产工艺先进的项目入库。2019年度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在2020年6月30日(含)前完工并通过验收后可入库。
(三)项目完工评价。根据省文件要求,2021年省级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入库项目和2019年度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入库项目须做完工评价,请项目单位根据《广东省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粤工信技改函〔2020〕491 号)要求做好项目的完工评价。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收到项目单位报来的申报材料后,按照便函〔2020〕1049号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审核项目相关材料原件、核查项目现场等,对申报项目的符合性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等进行初审,严格核对项目申报材料的企业名称和项目名称、投资额等是否与项目备案证一致,并征求统计(项目纳入技改投资统计)、环保(是否属于“环保不良企业”)等属地有关部门意见,以及进入“信用中国”等相关网站查询项目相关信息,确保申报企业和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条件。拟推荐上报项目须经单位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再行文上报市工信局,同时需要在上报文中说明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已履行征询程序并附上党组会意见。
(二)请各县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7月15日前将技术改造入库项目材料和2019年度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入库项目的完工项目验收材料(一式四份,含电子版)行文上报市工信局。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pdf
附件1:2021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报支持方式.docx
附件2:2021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请报告(封面).docx
附件3:2021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请材料要求.docx
附件4:2021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请表.xls
附件5:2021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设备奖励)设备购置明细表.xls
附件6:2021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贷款贴息)借款明细表.xls
附件7:2021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汇总表.xls
河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