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直属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高我市专利转化实施效率,落实好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项目实施工作,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1〕23号)、《广东省落实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2021—2023年)》、《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1〕1427号)及《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项目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河市监〔2020〕110号)等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组织申报河源市2021年中央财政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项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战略性产业集群中小微企业转化对接工程项目;
(二)沿海经济带和粤北生态发展区涉农专利转化对接工程项目;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对接金融机构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具备合法资质及独立法人资格,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局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项目负责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同一年度只可申报一个项目,同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只能与一个申报主体联合申报。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申报时间与程序
申报时间为自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2日17:00,逾期将不接受申报。
(一)项目申报。各申报单位完成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6份于2021年10月12日17:00前按属地管理原则报送至所在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其他申报主体直接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审核推荐。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并出具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连同申报材料一并于2021年10月15日17:00前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形式审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的项目及自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经公示后进入评审阶段。
(四)项目评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
(五)项目立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评审结果,确定拟立项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
四、联系方式
各县区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 |
电话 |
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3332897 |
东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8831116 |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5633916 |
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6298116 |
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7833906 |
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4326001 |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东新区分局 |
3892706 |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
3609655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联系人:陈明、赖峰波,电话:0762-3279995,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商务小区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15,电子邮箱:hyzscqk@163.com。
附件1.战略性产业集群中小微企业转化对接工程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沿海经济带和粤北生态发展区涉农专利转化对接工程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对接金融机构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4.河源市2021年中央财政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项目申报书.docx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