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卫函〔2026〕185号
各区卫生健康局,广州医科大学及各附属医院,委属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7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和两新项目的申报工作,我委编制了《2027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和两新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审查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4日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张慧,电话:81070820;市卫健鉴评中心:王蕾、罗嘉乐,电话:81303278)
2027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和两新项目申报指南
为充分调动我市卫生健康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进一步提高预防、保健、医疗和康复的整体技术和科研水平,结合我市医疗卫生科技工作实际情况,根据《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范围
一般引导项目申报范围为市和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证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卫生健康工作者,鼓励其在公共卫生、卫生管理、临床医学,以及相关领域追踪学科前沿,探索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着重培养青年卫生科技人才。鼓励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及支持创新药应用真实世界研究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儿科专业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
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以下简称“两新项目”)申报范围为各区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不含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含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拟晋升卫生专业技术(基层)高级职称人员,鼓励其积极运用和推广新技术新项目,有效提升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优先支持广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申报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
本指南申报范围不含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类科技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二)项目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医学伦理、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三)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在57岁以下(含57岁,以2027年1月1日计);政府部门公务员、已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原则上不受理已经获得国家和省、市等有关部门立项项目的申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类别的科技计划项目。
(五)原则上不受理已获得国家或省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申报。
(六)原则上不受理存在到期未验收或已有在研市卫生健康科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申报。
(七)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
(八)项目研究周期统一从2027年1月1日起计算。
各申报单位和项目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指南》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审查推荐工作。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和两新项目的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各申报单位必须通过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业务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kj.wjw.gz.gov.cn)填报相关申请资料。申报流程详见附件1。
(一)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在平台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申报账号的权限(若已注册的不需要重复注册,只需更新单位信息);申报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生成申报人账号(已有账号者可继续使用)。
(二)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通过平台填写和提交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以下简称“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方式详见附件1。
(三)推荐。各推荐单位在平台审核申报材料后,按申报限额推荐提交至广州市卫生健康技术鉴定和人才评价中心(以下简称“市卫健鉴评中心”)。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由各单位直接报送;广州医科大学直属医院由大学统一推荐报送;除上述医疗卫生单位外,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由所在地的区卫生健康局统一推荐报送。
(四)形式审查。市卫健鉴评中心对各推荐单位推荐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出形式审查初步意见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五)受理。市卫生健康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予以受理并进入评审程序。
(六)专家评审。本次项目评审采用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按照专业领域进行分组评审,每个专家组由7名专家组成。评审专家根据《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立项评审评分表》(附件2)和《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两新项目立项评审评分表 》(附件3)进行网络评审打分,同时提出立项建议。7名专家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计算的平均分为综合得分。
(七)确定拟立项项目。根据评审结果,对合格项目(半数以上专家建议立项且项目得分大于等于60分的项目,下同),各组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同分项目依次按照建议立项专家人数由多到少、7名专家平均分排列,下同),按照组内项目数占总项目数的比例确定拟立项项目。
四、申报数量限额
(一)一般引导项目:
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各区卫生健康局、广州医科大学各直属医院申报限额根据近5年立项数及到期项目结题情况确定,详见附件4。
鼓励支持社会举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申报,其中三级医疗机构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3项,其他医疗机构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不占所在区名额,由所在区卫生健康局统一推荐上报。
(二)两新项目:限各区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不含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含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中级或副高级职称人员申报,各区申报限额根据近5年两新项目申报数、立项数及到期项目结题情况确定,详见附件5。
鼓励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申报,每个特色科室限申报1项,不占所在区名额,通过单位报所在区卫生健康局统一推荐上报。
五、立项与资助安排
(一)一般引导项目。分为立项拟资助1万元、立项拟资助0.5万元和立项不资助项目。具体资助金额以市财政局预算批复金额为准。
项目合同总经费额应保持与项目申报总经费额相同。立项项目的立项资助金额低于申报金额的,由项目申请人自筹解决所需经费。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项目研究工作需要给予配套经费。
(二)两新项目。分为立项拟资助1万元和立项不资助项目。具体资助金额以市财政局预算批复金额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下午17:00。项目必须于7月10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在网上提交到推荐单位(部门),届时将关闭平台,停止受理申报。
各级推荐单位(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下午17:00。项目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星期五)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市卫生健康委委托市卫健鉴评中心具体开展本次征集项目的申报、形式审查、组织评审等工作。
(三)本指南仅作为申报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项目的指引,不作为对项目申报单位的承诺。
(四)立项资助项目资助金额以最终批准的经费预算为准。
附件:
1.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和两新项目申报流程
2.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立项评审评分表
3.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两新项目立项评审评分表
4.2027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市、区辖单位申报项目数限额表
5.2027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两新项目各区申报项目数限额表
附件1
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和两新项目申报流程
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和两新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具体工作委托市卫健鉴评中心负责。
一、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单位管理员登录“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业务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kj.wjw.gz.gov.cn)进行身份注册,注意选择正确的推荐单位。
项目申报人帐号,由本单位的单位管理员通过平台(“辅助管理”->“申报人管理”)功能进行创建。项目申报人获得帐号后,通过平台(“系统管理”->“个人设置”->“个人信息修改”)完善个人信息后,即可开始填写项目申报书。
(二)网络申报。
1.申报人填报。项目申报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根据申报指南提出的项目类别,按照提示,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并网上提交至申报单位。
2.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登录平台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根据申报要求严格审查,对申报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申报限额在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
4.市卫健鉴评中心审核。市卫健鉴评中心对各推荐单位审核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状态为“等待接收纸质材料”,申报书转换为PDF打印格式,每个页面都有水印(即项目版本号),水印中无“草稿”字样。
(三)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1.申报人打印申报材料。项目待市卫健鉴评中心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可在平台下载PDF格式带水印的申报材料,打印一式一份交申报单位。水印的打印设置方法:在Adobe Reader软件主菜单中选择文件-打印,在“注释和表单”选项中选择“文档和标记”。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应与申报平台中内容完全一致。
2.申报单位审核。项目申报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后,申报单位审核确认,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名称须与公章一致,将申报书一式一份汇总后报送推荐单位。
3.推荐单位汇总、审核、推荐。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盖章后返还申报单位。同时,汇总辖内申报项目信息形成《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项目申报项目汇总表》(可从平台中导出并编辑调整),打印盖章扫描后发送市卫健鉴评中心。
4.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盖章签名齐全的申报材料返还申报人后,由申报人扫描上传到平台作为申报附件,依次经申报人、申报单位、推荐单位提交、市卫健鉴评中心审核确认接收。申报材料纸质版原件不需报送市卫健鉴评中心。
(四)推荐单位要求。
市卫生健康委属医疗卫生单位由各单位统一推荐报送;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由大学统一推荐报送;除上述医疗卫生单位,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由所在地的区卫生健康局统一推荐报送。
二、申报材料
(一)必须提供的申报材料。
1.《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项目申报书》。
2.申报一般引导项目时需提供《项目详细报告》(可参考平台提供下载的提纲进行撰写)。
3.所有项目均应由伦理委员会确定是否应进行伦理审查,并提供伦理审查批件。
(二)可以提供的申报材料
1.关于项目进展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行业准入证以及用户使用报告等复印件;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须附相关主管单位出具的批准证明复印件。
2.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授权证书(须附专利权利要求书)、专利受理通知书、软件登记证书、新药证书、临床批件、产权使用授权书、产权使用认可书、技术合同等复印件。
3.申报人可根据项目实际决定是否查新。查新报告应由具有查新资质单位出具,项目名称必须与申报项目名称完全一致,当年有效。
4.与项目和申报单位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列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奖励证明,学术职务证明和学术论文等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受理后均不予退还。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下午17:00。项目必须于7月10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在网上提交到推荐单位(部门),届时将关闭平台,停止受理申报。
各级推荐单位(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下午17:00。项目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星期五)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各推荐单位报送项目书面材料时须提交《2027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项目申报项目汇总表》(含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职称等)。
四、受理地点和联系人
广州市西华路534、536号广州市卫生健康技术鉴定和人才评价中心,联系人:王蕾、罗嘉乐,联系电话:81303278。
附件2
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立项评审评分表
|
类 别 |
评分指标 |
评分细则 |
评分标准 |
分数 |
专家评分 |
|
基础条件 |
1.科研总投入 |
所在单位重视科研工作,单位每年用于科技发展的经费不低于年度业务收入的1%—3% |
单位每年用于科技发展的经费不低于年度业务收入的1%,得6分,低于1%每降低0.1%扣1分 |
6 |
|
|
2.设备设施 |
具备开展科研项目的设施、设备等支撑条件 |
具备开展科研项目的设施、设备等支撑条件,得6分 |
6 |
||
|
3.经费投入 |
项目经费预算合理,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研究工作需要给予配套经费 |
经费预算合理,得3分;项目承担单位承诺根据项目研究工作需要给予配套经费,得3分 |
6 |
||
|
负责人和项目组学术状况 |
4.职称情况 |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或初级职称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
项目负责人为初级职称得3分,中级职称得5分;硕士学位得1分,博士学位得2分。总分不超过5分 |
5 |
|
|
5.学术水平 |
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
学术论文数符合要求得3分,增加一篇加1分。总分5分 |
5 |
||
|
6.学术经验 |
项目负责人以往主持或开展过该领域的研究;有查阅国内外有关资料,熟悉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动态和发展趋势 |
项目负责人以往主持或开展过该领域的研究,得3分;有查阅国内外有关资料,对本专业国内外动态和发展趋势熟悉得3分,较为熟悉得2分,不熟悉得0分 |
6 |
||
|
7.项目组学历、职称结构 |
项目组成员学历、职称结构合理,能胜任该项目研究;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应占30%以上,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比例应占30%以上 |
项目组成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占30%以上得3分,每降低5%扣0.5分,扣完3分为止;项目组成员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比例占30%以上得3分,每降低5%扣0.5分,扣完3分为止 |
6 |
||
|
项目内容 |
8.立项必要性 |
立项的必要性突出,符合广州地区医疗卫生实际,有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
立项的必要性与作用突出,符合广州地区医疗卫生实际,得5分;有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得5分 |
10 |
|
|
9.项目具体内容 |
项目研究目标合理明确,研究内容详实、思路清晰;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分析合理;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 |
研究内容目标比较明确,研究内容详实、思路清晰,得5分;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分析合理,得5分;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得5分 |
15 |
||
|
10.项目技术路线、指标 |
项目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与实验方案清晰,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拟解决关键问题可以通过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得到有效解决;技术指标明确,专业强,可操作 |
项目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与实验方案清晰,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得5分;拟解决关键问题可以通过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得到有效解决,得5分;技术指标明确,专业强,可操作,得5分 |
15 |
||
|
11.项目计划进度 |
项目计划进度安排合理 |
项目计划进度安排合理得5分 |
5 |
||
|
12.项目预期成果 |
项目预期研究成果分析细致合理;根据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评估有较大可能实现预期成果 |
项目预期研究成果分析细致合理,得7分;根据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评估有较大可能实现预期成果,得8分 |
15 |
||
|
总分 |
100 |
||||
|
评审结果 |
建议立项 □ 建议不予立项 □ |
||||
|
专家评审意见 |
|||||
附件3
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两新项目立项评审评分表
|
评分指标 |
评分细则 |
分值 |
专家评分 |
|
1.项目的意义与适宜性 |
可以解决本地区(区域、社区)卫生健康发展关键问题,有积极作用,适宜性明显。 |
20 |
|
|
2.掌握本项目发展动态和趋势 |
查阅国内外有关资料,全面掌握省市内、区域内开展该项目的情况。 |
8 |
|
|
3.项目的科学性 |
技术原理清楚,性能指标可靠。 |
8 |
|
|
4.安全性、可靠性 |
项目安全性、可靠性好,成功率较高,不存在伦理问题和其它风险。 |
10 |
|
|
5.项目内容与计划进度 |
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方法与技术路线可行,能按计划完成。 |
8 |
|
|
6.实施条件与基础 |
具备开展本项目所必备的临床和实验室设施等支撑条件,并有一定的基础和经验。 |
8 |
|
|
7.经费预算合理,投入保证 |
预算合理,拨款与自筹比例合适。 |
5 |
|
|
8.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的学术状况 |
具备完成本项目的学术水平和技术能力,按学术水平、年龄、学历状况及项目组构成评估。 |
8 |
|
|
9.项目结果预测,技术前景 |
有效提高医疗卫生技术水平,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 |
5 |
|
|
10.申报材料的系统性、完整性 |
技术资料真实可靠依据充分,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
10 |
|
|
11.与省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关联性 |
申报项目与已纳入省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库中的项目直接关联,或与省适宜项目承担单位为合作单位关系,提供相关证明。 |
10 |
|
|
总分 |
100 |
||
|
评审结果 |
建议立项 □ 建议不予立项 □ |
||
|
专家评审意见 |
|||
附件4
2027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各单位申报项目数限额表
|
序号 |
单位 |
申报限额(项) |
备注 |
|
1 |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43 |
|
|
2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
24 |
|
|
3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 |
11 |
|
|
4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
5 |
|
|
5 |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
20 |
|
|
6 |
广州市胸科医院 |
13 |
|
|
7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
14 |
|
|
8 |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
21 |
|
|
9 |
广州市皮肤病医院 |
8 |
|
|
10 |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25 |
|
|
11 |
广州血液中心 |
5 |
|
|
12 |
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
5 |
|
|
13 |
广州市卫生健康技术鉴定和人才评价中心 |
5 |
|
|
14 |
广州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 |
2 |
|
|
15 |
越秀区卫生健康局 |
7 |
|
|
16 |
海珠区卫生健康局 |
5 |
|
|
17 |
荔湾区卫生健康局 |
5 |
|
|
18 |
天河区卫生健康局 |
7 |
|
|
19 |
白云区卫生健康局 |
13 |
|
|
20 |
黄埔区卫生健康局 |
5 |
|
|
21 |
花都区卫生健康局 |
15 |
|
|
22 |
番禺区卫生健康局 |
14 |
|
|
23 |
南沙区卫生健康局 |
6 |
|
|
24 |
从化区卫生健康局 |
7 |
|
|
25 |
增城区卫生健康局 |
7 |
|
|
26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11 |
|
|
27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17 |
|
|
28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
12 |
|
|
29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
5 |
|
|
30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
23 |
|
|
31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13 |
|
|
32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
8 |
|
|
合计 |
381 |
附件5
2027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两新项目各区申报项目数限额表
|
序号 |
单位 |
申报限额(项) |
备注 |
|
1 |
越秀区卫生健康局 |
10 |
|
|
2 |
海珠区卫生健康局 |
11 |
|
|
3 |
荔湾区卫生健康局 |
6 |
|
|
4 |
天河区卫生健康局 |
8 |
|
|
5 |
白云区卫生健康局 |
7 |
|
|
6 |
黄埔区卫生健康局 |
9 |
|
|
7 |
花都区卫生健康局 |
4 |
|
|
8 |
番禺区卫生健康局 |
8 |
|
|
9 |
南沙区卫生健康局 |
7 |
|
|
10 |
从化区卫生健康局 |
10 |
|
|
11 |
增城区卫生健康局 |
8 |
|
|
合计 |
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