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市养猪协会: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2020109号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2015年修订)》(粤财外〔2015〕120号)等文件,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指示精神,为应对新冠疫情,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进一步促进我市外贸高质量发展,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按照项目先入库后安排资金原则,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库(第二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0121号)转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支持对象及条件、支持内容及标准、支持期限和申报程序、申报要求,及时组织向我市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手机基地、活猪基地)提供配套公共服务的项目建设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项目库(第二批)申报工作(详见附件)。

二、按属地办理原则,项目建设单位按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限定时限报送申报材料。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项目建设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8月26日前将审核报告及项目建设单位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电子数据材料包括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数据媒介1份;可编辑的附件4、附件5的电子数据1份市商务局贸管,并将初审不合格项目及理由告知相关项目建设单位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粤商务管[{2020]121号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库(第二批)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河源市商务局

2020年8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俞雪梅,0762-3291862,传真:0762-3387081)